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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:特定形式的加密货币质押活动不属于证券发行行为
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5/30 发表声明,阐明针对部分加密资产质押活动(Protocol Staking)的监管立场。该声明聚焦于使用权益证明机制(Proof-of-Stake, PoS)的公链,明确指出在多种情况下的质押行为不构成证券发行,也不需依《1933年证券法》或《1934年证券交易法》进行注册。这项声明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一定的监管清晰度,尤其针对节点营运者、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与加密资产持有人所从事的各种质押型态。
区块链的运作基础:质押与共识机制
在去中心化的公有区块链中,PoS 共识机制允许参与者透过「质押」原生加密资产来验证区块、维护网路安全与稳定运作。这些被称为「Covered Crypto Assets」的资产,需暂时锁定于智能合约中,由节点营运者(Node Operators)运作节点并成为「验证者」(Validator),进行交易验证与区块生成,以换取新铸造的代币奖励及交易手续费。
这些机制不仅依赖密码学保障资料完整性,也透过经济设计诱因来促进节点诚信运作。PoS 系统透过自动化软体协定,选出质押资产的节点成为验证者,并给予奖励,形成一个「用贡献换报酬」的闭环系统。
三种常见质押模式解析
SEC 将质押活动分为三种类型:
由资产持有人自行运作节点并质押自有加密资产。质押人全权掌控私钥与资产,报酬完全来自自身操作与网路回馈,非依赖他人管理或经营。
资产持有人不营运节点,但授权给第三方节点营运者执行验证任务。持有人仍保有资产与私钥控制权,报酬按比例与第三方共享,第三方行为视为行政性支援,而非创业性努力。
加密资产交由托管方保管,由其代表客户进行质押。托管方虽掌控钱包与执行质押操作,但不得擅自挪用、借出或进行杠杆交易。SEC认为,这种安排属行政性代理行为,不具证券性质所要求的创业或经营成分。
证券法框架下的分析基础:Howey 测试
SEC对加密质押活动是否构成「证券」的分析依据是经典的「Howey 测试」,即:
是否有金钱投入;
是否存在共同企业;
是否期待来自他人努力所产生的利润。
SEC 强调,在质押活动中,不论是自行质押还是透过第三方服务,参与者的收益来自其自身执行的技术性或行政性操作,并非依赖他人经营成效。因此,并未触及证券法中「他人努力」的判准,也不构成「投资契约」。
附加服务亦不构成证券交易要素
SEC 进一步指出,多种与质押相关的延伸服务(Ancillary Services)亦为行政性支援,包括:
Slashing 保险:补偿节点违规导致的惩罚;
提前解锁(Early Unbonding):缩短解锁等待期;
变动奖励支付节奏:提供灵活的报酬发放选项;
资产聚合:协助用户集合资产达质押门槛。
这些服务皆未涉及营运风险或创业行为,性质与传统金融中的行政支援服务相近,因此不影响整体质押活动的非证券认定。
SEC:常规质押行为不属于证券发行
SEC 最终结论为,无论是个人质押、与第三方合作还是委由托管方质押,若仅涉及自有资产的技术性操作与报酬分配,即使透过第三方执行,只要无涉及承诺回报、经营操作或他人决定报酬方式,即不构成证券交易。相关活动也无需注册或符合证券法豁免条件。
对质押市场带来积极影响
SEC 这项声明为加密产业中的 PoS 协议参与者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确定性。虽然该声明不具法律约束力,但反映了监管单位在此领域的初步态度,有助于业者评估风险、设计服务,也为持有人提供清楚的参与路径。不过,SEC 同时强调,其分析仅适用于本声明中描述的特定质押活动,其他类型仍需逐案审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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